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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治疗胃癌需要注意什么?

文章来源:张 发布日期:2021-09-08 点击次数:(415)次

1.胃癌的放射治疗


    胃癌放疗或放化疗的主要目的包括施行术前或术后辅助治疗、姑息治疗和改善生活质量。术后放化疗的适应证主要针对T3~4或N*(淋巴结阳性)的胃癌﹔术前放化疗的适应证主要是针对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进展期胃癌;姑息性放疗的适应证为肿瘤局部区域复发和(或)远处转移。

    (1)胃癌根治术后(Ro),病理分期为T3~4或淋巴结阳性( T3.4N+Mo )者,如未行标准D手术,且未行术前放化疗者,建议术后同步放化疗。
    (2)局部晚期不可手术切除的胃癌((T4N,Mo ) ,可以考虑术前同步放化疗,治疗后重新评估,争取行根治性手术。
    ( 3)胃癌非根治性切除,有肿瘤残存患者(R1或R,切除),建议行术后同步放化疗。
    (4) 局部区域复发的胃癌,建议放疗或放化疗。
    (5)病变范围相对局限、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和脑转移等转移性胃癌,考虑肿瘤转移灶或原发病灶的姑息减症放疗。

 


2.支持治疗


    支持治疗目的为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改善生活质量,应当在选择治疗方案、判断疗效时统筹考虑,包括纠正贫血、改善营养状况、改善食欲、缓解梗阻、镇痛、心理治疗等。具体措施包括支架置入、肠内外营养支持、控制腹水等。
 

3.治疗进展

 
    手术切除是目前治疗胃癌的主要手段,但胃癌一经诊断,常已表现为局部晚期或远处转移而无法手术,且胃癌根治术患者的复发转移率也高达40%~60%。晚期胃癌总生存期短,接受最佳支持治疗的晚期胃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S )仅为4.3个月。姑息化疗仍是晚期胃癌的主要治疗方法,近年来,国际多中心的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接受联合化疗的晚期胃癌中位OS在8.6个月到13.0个月之间。但随着晚期胃癌的化疗研究进入瓶颈期,分子靶向药物在晚期胃癌中的治疗成为研究热点。ToGA研究结果显示,HER2阳性晚期胃癌患者使用曲妥珠联合化疗可延长该类患者的中位OS。

    REGARD研究结果显示,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α拮抗剂( ramucirumab )可延长晚期胃癌患者的OS和无进展生存期(PFS ),进一步的RAINBOW研究结果显示ramucirumab联合紫杉醇方案二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可以延长OS,降低死亡风险。2014年4月22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ramucirumab用于治疗不可切除的疾病,或者那些对含铂类或含氟尿咤啶治疗方案治疗后发生进展的患者。在我国,中医药治疗胃癌已经受到部分肯定,一些具有较大样本的临床研究报告显示,中医药治疗对延长晚期胃癌患者的生存期及提高生活质量有其独特疗效。实践证明中医中药治疗胃癌已经突破了早期较单纯的减轻放化疗不良反应的配角模式,进入了综合治疗难以或缺的状态,初步证实了中医药治疗胃癌的有效性。

 

 

4.预后


    对于可局部切除的胃癌患者,预后取决于疾病的手术分期。阳性淋巴结数目对生存有显著影响。而进展期患者预后较差,体力状况、转移情况、碱性磷酸酶水平也是预测预后的因素。